關於什麼是食物鏈叢林法則

來源:尚雅範 1.51W

食物鏈揭示生物系統中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的規律,指出物質和能量從一種生物轉化到另一種生物時,後者(高營養級)的生物量約為前者(低位營養級)生物量的十分之一。組成食物鏈的各級生物,按照一定量的關係,由大到小列成金字塔。那麼你知道其中的規則嘛?

什麼是食物鏈叢林法則1

叢林法則是自然界裏生物學方面的物競天擇、優勝劣汰、弱肉強食的規律法則。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基本屬性。一是它的自然屬性;另一個是它的社會屬性。自然屬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觀影響,不受人性、社會性的因素影響。

關於什麼是食物鏈叢林法則

自然界中的資源有限,只有強者才能獲得最多。它體現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會屬性一般體現在動物界。人作為高等動物,他可以改變叢林法則的自然屬性。

這也是人類社會要遵守的生存法則。大到國家間、政權間的競爭,小到企業間、人與人之間的競爭,都要遵循叢林法則,至於競爭結果,那就看各自的實力、智慧、手段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了。

現在人們總是在講國際社會的叢林法則,其實也沒什麼高深的'理論,你只要看看“動物世界”這個節目就全都明白了。在非洲大草原上,雖説動物的種類繁多,但只有兩大類,一類是食草的,一類是食肉的,食肉動物處於食物鏈的頂端,食草動物處於中間。

這就是叢林法則中最基本的一點:弱肉強食。但在食肉動物之間還有另外一套規則,就是劃分勢力範圍,依體型的大小、在羣體中的地位來決定進食的順序。在食肉動物之間為爭奪勢力範圍,為消滅潛在的對手,為提升自己在羣體中的地位進而獲得優先進食的權力也會發生爭鬥,但這種爭鬥與食肉動物和食草動物之間矛盾是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

獅子再強壯,它也不會去主動攻擊鬣狗,除非鬣狗對它產生了重大威脅。因為鬣狗也有利齒,它有自衞的能力,如果為了解決一頓午飯而冒受傷的危險,成本就太高了

叢林法則(the law of the jungle)是自然界裏生物學方面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優勝劣汰、弱肉強食的規律法則。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基本屬性。

叢林法則只是人類社會的所謂強者們以及甘願被欺凌的弱者們用來欺騙自身的説法,這種説法可能會欺騙多數人,也可能長時間的欺騙少數人,但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

而人類在自然界,作為食物鏈頂端的智慧生命,更加不可以完全遵照叢林法則,因為從地球生態上來看如果完全按照叢林法則發展行事。

那麼人類為了自身的發展可以無限攫取地球資源,那麼這樣最終會毀滅自然界,進而反過來會影響到人類自身生存,也就是叢林法則會毀了人類自己!

什麼是食物鏈叢林法則2

大家都知道生活在叢林當中的到底是些什麼,有的是動物,有的是植物,這就是一個生態環境,同時也是一片巨大的土壤。

既然大家生活在同一片土壤之上,自然就會有一些瓜葛,而且大家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也會遵從相應的規則,而有些規則其實就是上天賦予的.,誰都沒有辦法去逃脱。

舉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在叢林當中,肉食動物永遠站在食物鏈頂端,而肉食動物之間也會存在着一定的食物鏈,不管怎樣站在食物鏈頂端的動物更安全也活得更好。

至於那些處於食物鏈中端的動物,其實活得並不是那麼容易,一方面要提防自己的天敵,另外一方面又怕餓肚子,所以一抽時間就要出去捕獵。

最可怕的還是那些食草動物,因為它們不吃肉,所以在遇到肉食動物的時候就非常危險。

關於什麼是食物鏈叢林法則 第2張

叢林法則沒有人情味可講,它遵從的是優勝劣汰的原則,而這就是大自然最常見的規則。

用老人的話來説,大約就是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

不管怎麼樣,強者永遠是最好的這就是一種狀態,一種所有人都無法改變的狀態。

什麼是食物鏈叢林法則3

近日,我與城市規劃界的幾位朋友在紹興討論有關水城規劃的問題,參與者包括蓋裏·漢克、哈里·多德森、張傑、楊保軍等。當談到權力對城市建設的干預時,有人引用了中央領導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的説法,期望在新形勢下,城市的規劃建設能在更加理性、更加科學的軌道上運行。

中國城市規劃院的楊保軍為我們轉述了一個故事:因為老虎聽到叢林中的動物對自己常有不滿意見,於是便做了個籠子,把自己關了起來。大家得知後都歡天喜地。老虎心想:這羣傻瓜,也不看籠子的鑰匙在誰手裏。這個故事雖然頗具調侃性,但卻令人深思,這便是“叢林法則”和關於叢林法則的干預。

關於什麼是食物鏈叢林法則 第3張

當我們將叢林看作一個生態系統的概念時,有幾個關鍵點值得我們去探索,包括特權和食物鏈、個體利益和種羣繁榮、競爭與互利、種羣的多樣性與和諧共生、自組織與可持續性等。根據達爾文的理論,千百萬年以來的物競天擇,形成了豐富多彩的叢林世界。

由於競爭,每個物種都進化出了各自的能力以獲得生存和繁衍的機會。多樣化的生存方式,使這個世界充滿競爭卻和諧共榮,並不斷積累着負熵,促使整個系統走向進化。這一進化過程的背後有一隻無形的手,那就是物競天擇法則。如果一個外來物種(包括人)突然入侵,藉助沒有任何制約的特權“踐踏”叢林規則,將導致繁榮和諧的叢林面臨毀滅。生態學方面的研究早已證明了這一點——人以特權者的身份介入,使世界叢林岌岌可危。然而,把老虎關起來,甚至將其趕盡殺絕,這本身就是對叢林多樣性、和諧競爭與共榮世界的破壞。

這種自然生態系統的“叢林法則”及其干預規律,早已被廣泛應用於對社會系統的認知之中。引申至學科和行業的發展中再恰當不過。原本學科和行業的發展有其自身的“叢林法則”,個體為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和最佳發展而發揮各自的.能力,最終將惠及整個學界和行業的繁榮與發展。學術和專業的能力及貢獻則以創新和質量為準繩。

在一個健康的社會生態系統中,同行即利益共同體,也就是叢林中的種羣和羣落,為了羣體的利益,對每個個體的貢獻設定公認的衡量標準,從而形成公平、公正的價值體系和行業文化。然而,過去幾十年以來,不論是出於正當(如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或不正當(如謀求部門或個人私利)目的,有形的權力之手一直在試圖代替無形之手,操控設計學科和行業的發展。

於是“權力尋租”氾濫各個角落,個體的創新得不到尊重和認可;相反,對“叢林法則”之外的特權的追求,卻成為許多個體的努力方向。

與各個行政級別對應的“長”們被等同於行業權威,於是,為追求“長”而奮鬥,唯“長”是從,便成為行業內個體們忙碌的歸宿,哪管學術立場和對真理的堅持?

學會和行業協會被等同於部、局之類的政府機關,並歸屬於某某部委管轄,“長”們也便成為退休幹部的第二職業,哪有學術尊嚴和地位?學會、行業協會的會費都變成供那些“長”們出國“考察”的經費,哪有能力為廣大會員的共同進步而服務?

行業的獎項被貼上了(政府)權力的標籤,於是,買通獎項管理人員便成為行業內心照不宣的“潛規則”,哪管學術追求和業務創新?

就連一個從業者的資質——公民的基本權利,也要從掌權者手中求得。歷經千苦萬難,或有幸最終獲得,便感激涕零,三呼“謝主隆恩”,或不願卑躬屈膝極盡苟且之能事,有些行業佼佼者,也最終落得無照經營之窘境。敢怒而不敢言者,何止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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