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用藥減半”並不科學

來源:尚雅範 1.84W

兒童感冒用藥常常過度

兒童“用藥減半”並不科學

上海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常務副主任杜文民表示,臨牀重複使用含同種成分感冒藥的現象比較嚴重。上海市兒童醫院教授陸權表示,兒童使用感冒藥進行對症治療還是有必要的,但一定要避免誤用、錯用、過量以及重複用藥。例如,英國公佈的3個小孩因服用感冒藥死亡的原因,都是查出偽麻黃鹼的大幅度超量,原因是重複使用相同組成成分的藥物。

對於兒童合理使用感冒藥的問題,衞生部全國合理用藥監測網專家組成員、藥學專家孫忠實説,抗感冒藥不是治療感冒的病因,而是治療症狀。抗感冒藥可以緩解感冒的症狀,但不能消除感冒,甚至不能縮短感冒的時間。

孫忠實建議,對小兒感冒採用多飲水、多休息和其他一些物理方法,比如物理降温、沖洗鼻子、注意通風等方法,同樣可以起到緩解症狀的作用。

孫忠實説,綜合國際上發佈的關於兒童使用感冒藥的安全信息,兒童感冒藥的使用應遵循以下原則:2歲以下嬰幼兒禁用;6~12歲小兒慎用;12歲以上可放心使用,但前提是不能隨意超劑量、超療程。

我國用於解熱鎮痛的非處方抗感冒藥,明確規定了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止痛不得超過5天,對絕大多數患者是安全的。

按“縮小的成人”用藥不科學

杜文民説,對兒童使用的感冒藥以前是沒有做過臨牀實驗的,兒童用藥的劑量只是一個大致的、“原則上”的估算,是把“兒童當作縮小的成人”來確定劑量的。現在需要的是加強管理,而不是不能用感冒藥。

孫忠實解釋説,鑑於安全原因,小兒臨牀藥理學的發展與應用受到極大限制,不可能選擇健康志願者,也不能採用安慰劑對照的經典辦法等。因此,臨牀所用藥物的説明書中80%未記載小兒用藥劑量。“小兒不是縮小的成人”,按“縮小的成人”來計算兒童的用藥劑量是不科學的。

多環節促進兒童用藥安全

建議,應嚴格和特別制定兒童使用藥品的包裝。比如,劑量刻度的準確性、組成成分的表明提醒等。曹照龍説,管理部門應從註冊源頭開始,管好兒童藥品,加強説明書內容編寫,給醫生和患者一個詳細的用藥説明。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向家長提出以下建議:

1.不要給兒童服用標籤上註明只適用於成人的藥品。

2.如果對兒童服用感冒咳嗽藥有任何疑問,請諮詢醫生。

3.選擇具有兒童防護包裝的OTC感冒咳嗽藥。每次用完後,保證蓋好瓶蓋並放置到兒童看不到和夠不着的地方。

4.查看藥品標籤上註明的活性成分。感冒咳嗽藥通常含有多種有效成分(如抗組胺藥、減充血藥、鎮咳藥、祛痰藥、解熱鎮痛藥)。

5.給兒童服用一種以上藥品時需要特別注意。給兒童同時服用一種以上藥品時,務必保證這些藥品不具有同種活性成分。如果給兒童服用了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分的兩種藥物,兒童將吸收過多的活性成分而損害健康。

6.嚴格按照藥品標籤用藥。超劑量使用或誤用此類藥品將導致嚴重的甚至致命的有害反應,如心跳加快、嗜睡、呼吸抑制、癲癇發作等。

7.使用藥品自帶的量具或專用藥品量具。給兒童服藥時不要使用普通的勺子來量取藥品,因為這些勺子規格不同,不能準確稱量。

8.要明確OTC感冒咳嗽藥並不能治癒疾病。這些藥品只能用來減緩和控制某些症狀,如流涕、充血、發熱、疼痛等,而並不能縮短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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