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音樂教育體系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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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課程思想上,奧爾夫追求“原始性”音樂,倡導綜合性音樂教育

兒童音樂教育體系的特點

奧爾夫認為:“……原始的音樂是接近土壤的、自然的、機體的、能為每個人學會和體驗的、適合兒童的”。從其原始性兒童音樂教育觀出發,奧爾夫指出,“原素性音樂永遠不是音樂本身,它是同動作、舞蹈和語言聯繫在一起的”,“音樂來自動作,動作來自音樂”。對於處在個體發展原始或者初級階段的兒童來説,獲得全面、完整的綜合性審美體驗是十分重要的。從藝術的本原來看,音樂、語言、舞蹈本身就是連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兒童從事音樂學習行為實際上就是人類原始藝術活動的一種再現,兒童音樂教學活動不能只侷限於音樂範圍內。

在這種綜合性藝術觀指導下,奧爾夫不僅教兒童唱歌識譜,而且也教兒童演奏樂器。在教兒童演唱、演奏的同時,還結合自由朗誦、即興舞蹈、歌唱和奏樂來進行藝術實踐活動,並鼓勵兒童在活動中身心投入地進行創作、表演、欣賞、交流與評價。奧爾夫認為:這種創作、表演、欣賞三位一體,歌、舞、樂三位一體的綜合教學是為了給兒童創造獲得全面、豐富、綜合審美體驗的機會。

(二)在課程內容上,奧爾夫強調一切從兒童出發,選擇最符合兒童天性的民歌、童謠、諺語等教學素材於兒童音樂教學中

奧爾夫教學體系的對象是所有的兒童,包括那些才能較差的兒童。因此,在教學內容、教材的選擇與確定上,奧爾夫都是根據兒童的特點來進行的。例如,在教學材料的選擇上,從布穀鳥叫的下行三度(sol―mi)作為旋律學習的起點,詞的起點則是孩子們的名字、熟悉的童謠、兒歌以及色彩、花、樹木、一週的每一天、地名等。

奧爾夫體系的課程內容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動作造型、聲音造型三方面。其中嗓音造型包括歌唱活動和節奏朗誦活動。動作造型包括律動、舞蹈、戲劇表演、指揮和聲勢活動(所謂聲勢活動是一種用兒童的身體作樂器以此進行節奏訓練的極簡單又有趣的活動。聲勢就是捻指、拍掌、拍腿、跺腳的簡稱)。聲音造型即指樂器演奏活動。奧爾夫認為:這種集詩、舞、樂、戲劇為一體的綜合性課程內容不僅符合人類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時也符合兒童的特點和他們學習音樂的自然天性。

奧爾夫體系的教材也充分考慮了兒童音樂學習的特點。這點可用奧爾夫本人寫的5卷學校音樂教材作為代表。它的內容主要是來自德國兒童熟悉並喜愛的民歌、諺語、童謠和兒童遊戲。因為奧爾夫認為只有來自兒童生活的教材,才可能是最符合兒童天性的、最自然的、最富有生命力的東西。

(三)在課程方法上,奧爾夫體系推崇主動學習音樂,注重培養兒童的創造力

從原始性音樂教育觀出發,奧爾夫推崇兒童主動學習音樂。他説:“我追求的是通過要學生自己奏樂,即通過即興演奏並設計自己的音樂,以達到學習的主動性。所以,我不想用高度發展了的藝術性樂器來訓練,而用一種以節奏性為主、並比較容易學會的樂器,和肌體相近的樂器”。奧爾夫的這種樂器不是高度精確性或高度科技化的樂器(如鋼琴、電子合成器等),而是人的肌體(如拍手、跺腳、捻指等)、原始的發聲器(如鈴鼓、手鼓、木魚等)和奧爾夫自己設計發明的“奧爾夫樂器”(一種音條可以靈活拆裝的敲擊樂器包括木琴、鐘琴等)。

在教兒童音樂欣賞時,奧爾夫不是讓孩子們被動的聽,而是藉助一些輔助性符號,隨着樂器的進行,分聲步演奏打擊樂器,這樣兒童不僅體驗到音樂的美妙,而且瞭解了樂曲的節奏、結構和風格。奧爾夫認為,讓兒童主動學習音樂還應包括在課堂上老師的指導,奧爾夫常常強調教師在課堂上不是作為導演而存在,而是一個提出問題的人,鼓勵學生自己去探索答案,去尋找各種各樣的可能性,通過提出問題並組織討論,引導學生掌握學習內容。

正如一切原始形態的藝術活動都帶有自發性、創造性一樣,奧爾夫倡導的原始性音樂教育的一個基本點就是創造。奧爾夫明確指出“讓孩子自己去尋找、自己去創造音樂,是最重要的”,“音樂創造有簡單複雜之分,但從創造的本質意義上説,兒童音樂的創造和音樂大師的創造具有同等意義,同等價值”。引導創作成了奧爾夫音樂教學體系的主要方法。

在教學中,教師僅僅向幼兒提供一些原始性的材料(如最基本的音調、最基本的節奏、最基本的動作方法等),教師被要求站在兒童的角度來主持展開音樂教學活動;兒童則主要是通過在範例和教師啟發引導下進行集體創作的音樂學習,兒童被要求即興編創歌詞或吟誦韻文;兒童被要求用自己創造的音響和圖形來記錄自己的音樂,創造自己的“樂譜”等等。通過兒童在即興基礎上所進行的綜合性創造過程,來培養和發展兒童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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